水上色选船舶服务工作计划公示
来源:城投集团 时间:2025-08-25 16:36 浏览:次
根据我司石英砂产业项目开展的需要,我司计划在明朗采区开展自卸船船舶在装载环节完成石英石原料的水上色选工作。现将工作计划公示如下:
一、水上色选船舶服务工作计划
水上色选船舶服务工作计划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测算期,测试自卸船在采区转载环节直接完成石英砂原料色选的可行性(技术、安全、产能),积累改造经验,测算服务的价格,为下一阶段正式招标提供依据;二阶段为正式招标,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正式服务单位,通过进一步了解整个石英砂产业链以及终端客户过程,收集全过程数据,为精准把握后续石英砂产业的投资定位提供支撑。
二、一阶段测算期服务的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包含自卸驳(满载5500T排水)租赁费、色选生产设备投资及折旧、船舶及设备动力费、船舶及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维护维修(含易损件和耗材)、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费、税费等所有与成品产出所需的所有费用,我司按产出成品量进行结算。
(二)成品要求:一成品质量,经色选设备生产的产品,需保证含泥量控制在1%以下(由我司另行安排洗沙船),杂石率含量不超过2%;二成品最低量,在保证原材料供应及接砂船正常情况下,色选成品效率最低需保证日成品料1200吨,本次测算总量为20000吨。
(三)安全要求:参与测算单位需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船舶合法手续,同时满足环保要求,船上人员需严格按照水上相关安全标准进行培训,具备相关技能,为其投保人身意外险,并配备相应保障物资。
三、水上色选船舶服务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一阶段测算报名时间:报名期限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 18:00,逾期不予受理。参与测算的单位名额上限为2家,按报名先后顺序核实确定,其中已具备色选船舶的单位优先,其次为自愿改造船舶配合测算的单位,报名排序在第 3 名及以后的自动列为备选单位。若已确定的前 2 家单位中,存在未按测算周期要求时限将色选船舶驶至我司指定位置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测算资格,其名额由备选单位按报名顺序依次递补;报名的测算单位船舶到达指定位置并启动色选工作后,剩余备选单位名额自动失效。若报名时间截止时仅有 1 家单位完成报名,则该单位直接按测算周期要求的时间开展测算工作。
(二)一阶段测算周期:一是已具备色选船舶的参与单位,须在报名登记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将船舶开至我司指定的位置,并在到达指定位置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石英石原料色选工作;二是自愿改造配合测算的参与单位,须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色选船舶的改造及调试,开至我司指定的位置,并在到达指定位置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石英石原料色选工作;所有参与单位按船舶到位先后顺序开始测算。
(三)一阶段测算报名地点:有意向的单位可前往我司(梓山环路888号益阳城投七楼704室)进行报名登记。
(四)一阶段测算报名资料要求:报名单位需携带船只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股权协议书、无盗采证明、“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配员证件、相关保险等复印件。已具备色选船舶的报名单位还需提供船只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设备清单、船只照片等资料。
(五)二阶段正式招标计划:第二阶段正式招标计划于2025年12月对本水上色选船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挂网(具体时间详见招标公示)。
四、一阶段测算原料的供应及成品处置
测算色选原料由我司在明朗采区统一采购供货,色选过程中所产生的尾料及成品均由我司安排接卸船只进行接收处置,参与测算船只均无权处置。参与测算船舶必须遵守我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五、一阶段测算服务费用
符合报名要求并进行测算的单位需与我司签订临时服务协议(另行签订),测算服务费按25元/吨(含税价)进行结算。参与测算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我司就石英石原料水上色选成本测算及相关工作的实施,费用包含在测算服务费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煌 18890509058
特别说明:本次参与测试的单位及船只仅用于前期性能参数及成本信息的收集,其测试结果及参与记录均不纳入后续正式招标的评审体系,与招标活动的各项流程及结果无关。”
益阳市银进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